项目概况
2024年大桥片区市场化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L-2024-0149-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4-01343
3、项目名称:2024年大桥片区市场化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06.151880(万元)
6、最高限价:706.15188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001包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002包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003包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01包
(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劳动合同、及其二代身份证,并提供社保局及医保局开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公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
002包
(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劳动合同、及其二代身份证,并提供社保局及医保局开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公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
003包
(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劳动合同、及其二代身份证,并提供社保局及医保局开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公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
3、方式:
使用电子秘钥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dzjy.jxzfcg.cn:85/login?cloudid=147,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1818203;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0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dzjy.jxzfcg.cn:85/login?cloudid=14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世纪广场
联系方式:027-87959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启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北华街以北(城关村)九全嘉购物广场第3幢16层4号房
联系方式:18827517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哲欣
电 话:1882751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