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质评定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

2021-04-01 15:45:23

一、  一级资质

  (一) 资质标准

1、   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

2、   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   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每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   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   企业负责人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经历,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6、   园林绿化专业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或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7、   企业具有专业技术工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二) 经营范围

1、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5、   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  二级资质

  (一) 资质标准

1、   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均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   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   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每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   企业负责人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经历,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   园林绿化专业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或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6、   企业具有专业技术工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二) 经营范围

1、   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  三级资质

  (一) 资质标准

1、   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   企业负责人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经历,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   园林绿化专业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或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   企业具有专业技术工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二) 经营范围

1、   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四、  四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   企业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

2、   企业具有职称的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或中级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1人。

3、   企业专业技术工种应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假山工、水景工、电工等。

  (二) 经营范围

可承担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纯绿化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养护工程以及劳务分包。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Copyright © 2018-2024 中国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邮箱:contact@culia.org